電子報第三十七期(93.10.19.)                                                                                             92.09.18創刊

一、著作權判決評析

1.非法搜索取得的證據可以拒絕作為有罪判決的證據

在現行法制下,若著作權侵害案件情節輕微,則人權保障應重於社會安全,非法搜索取得的物品,應該不得作為證據,才能保障人權;反之,若是侵害情節嚴重,則社會安全應重於人權保障,非法搜索取得的物品,就應該可以作為證據,才能遏止著作權侵害。而這一切衡量都必須合於比例原則,而且在判決書中說明清楚。

2.著作權與隱私權保護之均衡

美國聯邦最高院於二○○四年十月中旬拒絕審議華盛頓DC上訴巡迴法院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的RIAA v. Verizon Internet SVC(No. 025391A)案,使得唱片業者不得依一九九八年所通過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要求網路服務業者交出涉嫌使用網路作檔案分享而侵害著作權的客戶名單,全案終告確定。這項判決純粹是基於網路隱私權的考量,並不是認為使用者未經授權使用檔案分享軟體交換檔案的行為,不構成侵害著作權。換句話說,法院認為隱私權的保護重於著作權的保護,縱使網路使用者有侵害著作權的可能,沒有經過法定的程序,網路服務業者不可以輕易地將網路使用者的名單交給著作權人。

二、著作權法制

美國司法部提出報告呼籲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

對於司法部要求立法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一節,消費者團體與民權運動團體則是大力地反對,他們認為這些法案打擊面太大,動輒要將一般民眾、學生或小孩送進監獄,下手過重,還要網路服務業者提供使用者資訊,且禁止的範圍過於廣泛,及於各種技術、服務與設備,將遏止創新、科技發展與網路自由。美國司法部的這份報告對我們有何啟示?

三、著作權時事分析

1.是誰「勇於爭權,怯於負責」?

新聞紙為了在媒體市場取得領先地位,常要以突顯爭議,製造新聞性與賣點,這樣的行為有無違反新聞專業與倫理,固然見仁見智,對於自家記者的文章,作標題的修改或增列小標題,是不會有問題的,但對於外稿文章的處理,就不得不注意著作權法關於「著作人格權」的規定,以避免爭議了。

2.著作人的公開發表權

郭冠英當年寫完「上帝的安排----汪希苓的話」,將文章交給崔蓉芝,囑咐「切勿發表,亦勿示人」,就是選擇不公開發表,以避免發生爭議,或波及當時的一些人,則崔蓉芝縱使取得原稿或合法的複製本,也應遵守囑咐,不得發表,否則會構成侵害郭冠英的「公開發表權」。至於此次郭冠英發表文章,也徵得崔蓉芝的同意,則純屬對於事件當事人遺孀的尊重,與法律規定並無關聯。

四、著作權大哉問

1.印書籍時不可超過三分之一?

著作權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法律上無法規定影印多少才是「在合理範圍內」。其實,某些影印行為縱使印四分之一,也是違法,例如四百頁的書籍印了一百頁,可能仍不得主張合理使用。

2.可否融合多部電影人物另行創作新小說?

著作人對於創作中的角色並無專用權,除非是重製或改作卡通或人物造型,可能涉及侵害重製權或改作權,單純融合多部外國電影中的人物,如哈利波特、超人、007等,另行創作新小說,因為沒有重製或改作行為,應該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但若會與原著混淆,可能會違反公平交易法。

3.老師要如何引用出版社練習題目才不會違反著作權法?

老師少量引用出版社講義上的練習題目,並註明出處,以作為自己講義上的練習題目,可以主張合理使用。但若沒有自己的題目或分析補充資料,都是別人的題目,就不能認為是合理使用。

五、著作權法逐條釋義

1.第四條(外國人著作之保護)--哪些外國人的著作可依我國著作權法受保護?

2.第五條(著作類別)--著作權法保護哪些著作?

3.第六條(衍生著作)--何謂衍生著作」?

4.第七條(編輯著作)--何謂編輯著作」?

六、新書簡介

1.「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

「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ISBN986-121-162-4),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280元。本書係以「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觀念漫談」專欄中,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簡淺易懂,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

2..「著作權博識500問」

「著作權博識500問」(ISBN986-121-101-2),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每冊售價320元。本書係將近年來,各界在「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大哉問」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精選出五百題問答,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

七、與「著作權筆記」主持人對話?

八、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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